6163银河国际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
第 一 章
总 则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和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
当家作主管理学校的民主权利,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实行政治民主、教学民主、经济民主和生活民主的基本形式。
三、教代会接受党委的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指示,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四、教代会支持校长行使学校教学,教育管理决策的职权,维护校长的威信,协助学校领导组织教职工完成各项教学,教育工作任务,保障校长负责制的实行。
五、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 二 章
教职工代表
一、教职工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知识及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地反映和代表教职工群众的意见、愿望,要求。
3、具有高度的工作的责任感,关心学校工作,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能严肃认真的执行民主权利。
4、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组成,应包括学校各级各类及各个方面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的原则,教师代表应占多数,经学校党委和学校工会委员会协商,教代会代表的比例占全校在编人员25%~~30%,由各处室教研组民主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
2、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列席代表、特邀代表若干名,由教代会主席团聘请。
3、教代会代表应考虑老、中、青和男、女代表的比例。
三、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和任期:
1、由各处室教研组按分配名额提名,并经全组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民主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各处室教研组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同志担任正式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三至五年。
2、在党委领导下,由工会组织教职工正式代表学习有关文件,提高教职工正式代表的政策和管理水平,帮助教职工正式代表正确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明确校长负责制同教职工的统一关系,领导者的权威和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统一关系。
3、举行教代会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一般由教职工、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和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共九人组成,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议大会议题,确定大会执行主席和秘书长、提案审查小组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四、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了解校内各有关部门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
3、随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因参加教代会一切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待遇。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审诉、控告。
五、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模范地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宣传和落实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教职工群众利益,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广泛的听取并实反映教职工群众意见,做好教职工群众工作。
第 三 章
组织制度
一、教代会选举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一般由教职工、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和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共九人组成,教职工代表应占多数,主席团实行常任制,其职责是召开和主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处理临时需要解决有关教代会的问题,常任主席团不能代表教代会行使职权。
二、教代会一般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开会一次,形成制度,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进行选举和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遇有重大事项,经主席团决定,或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教代会。
三、教代会议题,要根据学校在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管理,改善教职工生活等重大问题确定议题,广泛听取、征求教职工群众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教代会决定。
四、教代会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组成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其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整理、核定有关提案。检查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
第 四 章
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教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具体工作任务:
一、 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主持审查代表资格。
二、 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 办理教代会或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 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提高代表素质。
第 五 章
附 则
一、 教代会的活动经费,由行政拔给,其财务管理由工会委员负责。
二、 本实施细则从教代会通过之日执行,其解释权属工会委员会,修改权属教代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