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3银河国际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高水平教学名师队伍,根据《6163银河国际教师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6163银河国际骨干教师申报遴选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遴选办法
一、骨干教师每三年遴选一次,实行任期制。
二、骨干教师以学校开设的专业(学科)为单位遴选,原则上每个专业(学科)遴选2-5人。
三、被评选学校骨干教师的,三年内不得离开教育教学一线岗位。
第二章 选拔与聘任程序
四、申报:凡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6163银河国际骨干教师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反映申请人教学、科研工作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佐证材料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回)。呈交专业教研室。
五、推荐:教研室根据申报条件进行推荐,教研室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呈报相关处室。
六、初审:相关处室审核申请人资格标准、师德标准、教学能力、校企合作等方面的业绩材料。审核完毕后,相关处室提请学术委员会评审。
七、评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
八、公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审合格人选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九、批准与聘任:公示期满后,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确认。学校下文、颁发聘书。每届聘期为三年。
第三章 骨干教师的主要职责
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承担过本专业(或本学科)的主干课程教学,教学工作量达到全校教师课时的平均数。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实践教学。教学效果好。
十一、配合带头人、负责人完成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任务和教科研建设项目。
十二、积极参与人才市场调研或毕业生跟踪调查。积极参与校企、社区合作专项研究,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研究。
十三、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重点项目建设。
十四、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结合本校、本地区实际确定教改和科研课题,认真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主持、承担、参与教育科研课题。
十五、积极发挥示范课、观摩课的示范作用,每学年至少上一堂校级以上的示范公开课,举办一次学术讲座,
十六、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每年指导1名青年教师,帮助其提高师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效果。每学年听被帮带教师的课不少于10节。
十七、每年至少撰写1-2篇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或研究报告,并争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第四章 骨干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十八、骨干教师管理
1、对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届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考核一次,每三年评定一次。
2、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年度考核或届期考核未参加者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专业带头人资格,并停止享受当年的有关待遇。届期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直接认定为下一届专业带头人。
3、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十九、骨干教师考核项目及要求:
1、教学工作量:教学课时数达到全校教师课时的平均数。
2、教学质量:每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优良,学生和教师评议优秀率均达90%以上。三年内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项以上。
3、教学改革:实施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课程改革1项以上,并撰写工作总结。
4、实践教学:每年任校内实训课程一门以上,或任一门课程实习指导教师。
5、示范作用:每学年在校级及以上开展公开课或示范课1次以上。
6、传、帮、带作用。每年指导1名青年教师,每学年听被帮带教师的课不少于10节,指导效果好。
7、市场调研:每年参与人才市场调研或毕业生跟踪调查一次以上,撰写调研或调查报告。
8、校企、社区合作:每年参与校企、社区合作专项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项目一项以上,或校内外实训基地、实训教室等实践教学基础建设项目一项以上。
9、课题研究:三年主持1项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教改项目,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五名)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10、重点项目建设:三年内作为核心成员(前五名)参与一门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五名)参与学校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含实训基地建设)。
11、研究成果:三年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论文获市级及以上奖励。或撰写的教改论文、研究报告在市级及以上级别的研讨会上交流1次以上;或有教育教学成果专著出版。
二十、骨干教师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骨干教师的资格及相应待遇: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或师德表现不良;
2、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未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的(非在职一线教学人员每周兼课必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
5、教学实绩不明显,课堂教学测评的学生满意率低于90%的;
6、在评选和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
7、在教学过程中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二十一、考核等级划分:总分 85分以上为优秀,总分60分(含)至84分为称职,总分60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五章 骨干教师的待遇
二十二、学校为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扶持骨干教师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优先选送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内进修、学术考察和参加学术活动等。
二十三、学校鼓励、支持骨干教师参与校企合作项目,为他们到企业调研、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十四、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考虑骨干教师的职称聘任、岗位晋级。
二十五、优先推荐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评选。
二十六、骨干教师调离学校或退休时,其资格自行取消并终止相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