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主题团、队日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工)委、教育局、少工委,各高校、大中专职业院校、中小学校:
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要求,根据市委提出的“把道德培育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积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部署,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倡树社会文明风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决定在全市大中小学团少组织中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主题团、队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
二、活动内容
志愿精神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志愿服务是青少年道德实践的重要载体。当前,志愿服务活动已经成为长沙共青团、少先队系统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崇德向善、践行文明的有效抓手。各大中小学校团少组织要在暑期结束开学后第一周全面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主题团、队日活动,通过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人教身边人,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有德光荣、失德可耻的观念,陶冶道德情操,培养道德品质,养成道德习惯。
三、活动形式
全市各大中学校的团支部和中小学校的少先队中队围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主题,引导学生自我设计、自我组织,通过讨论会、演讲、文艺表演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展示自己印象深刻、富有意义的一次志愿服务经历,确保活动的育人效果。
四、活动步骤
1、活动策划(9月5日前)。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要及时将活动部署到位,积极发动并认真指导各学校在开学前制定好“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主题团、队日活动方案,并做好各项前期筹备工作。
2、活动实施(9月6日——9月18日)。9月上旬在长沙市选取一个优秀团支部或少先队中队(联合中队)作为市级示范点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主题团、队日活动,并组织全市各学校代表进行观摩学习。各区县(市)在9月10日前分别组织观摩活动。各学校要在9月18日前组织学校所有团支部、少先队中队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主题团、队日活动,注重营造活动氛围,突出活动宣传,确保活动实效。
3、活动评选(9月18日——9月28日)。通过此次活动,在全市选树100名品学兼优、勤劳上进、富有爱心、热心志愿活动的“优秀青少年学生志愿者”,征集20个成效明显、影响深远的“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主题团、队日活动。“优秀青少年学生志愿者”和“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主题团、队日活动报送学校应分别填写好《全市优秀青少年学生志愿者推荐表》(见附件1)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主题团、队日活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文字、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好一式两份及电子档材料。各区县(市)中小学校、市属中小学校及本科、大中专院校推报工作分别由各区县(市)团委、少工委,市教育局团委负责,9月18日前统一报送至团市委学校部,联系电话:88665301,电子邮箱:ctxxb2011@163.com。
4、活动总结(10月初)。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长沙晚报报业集团评选出100名“优秀青少年学生志愿者”进行表彰,并将其事迹汇编成册,在全市进行广泛宣传,号召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各级团少组织认真学习。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主题团、队日活动是学校团少组织教育文明成果的有效展示,各学校团少组织要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细致谋划、合理安排、认真开展。
2、全面覆盖,力求实效。活动要坚持面向所有在校学生,确保取得实效,避免走过场、图形式。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今年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各项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未开展此项活动的不得参与今年团内、队内组织的评优。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积极运用报纸、电视、网络以及学校广播站、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对活动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附件:1、
全市优秀青少年学生志愿者推荐表.doc
2、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的一次志愿者经历”主题团、队日活动情况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