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2周年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党总支、党支部,各相关科室: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表彰在“创先争优” 、“五型五力”基层组织建设和“五创四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激励全校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争科学发展之先、创校园和谐之优,打好国家首批中职示范校建设决胜战,校党委将于今年“七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党支部、学习型党支部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各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型党员明星的评选对象为党组织关系(不含临时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全校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及党务专干);
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对象为学校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
党员示范岗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各科(室)、教研室、德育组、备课组;
党员示范班的评选对象为党员担任班主任的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能出色完成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支委班子好:支委班子配备合理,分工明确,工作到位;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员队伍好:党员宗旨意识强,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支部党员无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参加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党员骨干校外义务执勤岗”等各项活动。工作机制好:制定了支部学期工作计划,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各项资料按时上交。工作业绩好:党员教师爱岗敬业,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的成绩。群众反映好:为人师表,党员形象好,在学生评教、年度绩效考核中优秀率、满意率高。
2、能按时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3、没有违反中央、省、市有关“一票否决”的各项规定。
4、未按时上缴党费或有党员不交党费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执行党组织决定,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积极学习新理念,积极参加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网上知识竞赛、征文活动以及党员示范课活动。带头创佳绩: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参加“三联系、三示范”和“党员骨干校外义务执勤岗”、“一帮一”活动,成绩突出。带头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弘扬正气:恪守学术道德,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并且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2、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的党龄。
3、不积极参加党组织会议和活动的,不按时缴纳党费的,实行“一票否决”。
4、根据岗位和身份的不同,参评党员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在职教师党员:积极参加党员示范课活动,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好;科研成果突出,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发表;关心学生,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师德良好;关心学校发展,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献计献策。教风学风端正,在教学、科研考核中成绩突出。
在职干部党员:具有大局意识,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管理,清正廉洁;大胆工作,敢于负责,对本职工作不推诿、不懈怠;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决策民主,求真务实。在年度干部考核中成绩突出。
在职教辅和后勤职工党员: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热情,积极主动为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在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
离退休党员:关心党的事业和学校发展;发挥余热,老有所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学校和社会积极奉献。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在具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要:
1、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肯钻研,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开拓精神,能主动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2、有强烈的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工作作风扎实,任劳任怨,诚心诚意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师生员工反映好。
3、所在党支部党建工作成效明显,有创新,有特色,师生员工满意度高。
4、从事党务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条件
除具备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外,优秀党支部书记还必须具备:
1、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党支部工作“书记抓”意识强。
2、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违反党纪和党内外其他不良现象作斗争。
3、作风民主,讲协作,顾大局;做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配合学校党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受到支部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的信赖。
5、热心支部工作,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推动支部建设,工作扎实,成绩突出。所在党支部原则上应达到先进党支部的要求,各项工作在全校处于领先水平。
6、一般应担任党支部书记工作一年以上。
(五)党员示范岗的评选条件
1、该岗位上的党员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该岗位上的党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实施素质教育,认真钻研业务,认真进行教学研究,注重学生实训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埋头苦干,勇于创新,在师生民主测评中满意率高。
3、该岗位上的党员遵纪守法,模范履行党员义务,作风正派,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同志,为人师表;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4、该岗位上的党员在集体中的示范作用突出,在教育、教学、科研、实训、管理和服务的相应岗位上,勇挑重担,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模范作用,并带动岗位上的其他同志提高工作水平,共创优秀业绩。
(六)党员示范班的评选条件
1、班主任有一定的班集体建设理论和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班级管理有序、有效、有特色。
2、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了解学生,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成绩优秀。
3、努力做好本班学生思想转化工作,尊重学生人格,思想教育耐心,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班级学生稳固率高。
4、尊重学生家长,与家长密切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家校关系融洽。
5、班主任在本班级教师团队中核心作用发挥好,班级党员任课教师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班级发展氛围好,曾被评为优秀班集体。
七、学习型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党支部和党员具有高度的学习自觉、鲜明的政治导向、较强的学习能力、良好的学风,党支部组织领导有力。
2、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成效显著。
3、做到学习主体全员化、学习形式常态化、学习过程终身化、学习制度保障化,推动本支部、本专业全面发展,师生反响好,上级评价高。
八、学习型党员明星的评选条件:
1、具有强烈的“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意识。
2、有科学的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和专业成长计划。
3、能积极参加学历进修、校本研修和各类培训学习,成绩显著。
4、学习理念先进,学习方法科学,学习事迹感人,学习成效明显,学习成果丰富,把学习成果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业绩突出。
三、表彰名额及评选程序要求:
这次表彰以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为推荐单位。基层党支部按照35%推荐先进党支部,党员按照15%推荐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支部推荐1名,各党总支再按照20%比例审定后上报;优秀党支部书记在全校范围内表彰3名,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直接推荐;拟命名4个党员示范岗(一分部2个、二分部1个、直属科室1个),由分部党总支综合教务科、学生科意见确定分部推荐名单,由学校办公室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确定直属科室推荐名单;拟命名3个党员示范班(一分部2个、二分部1个),由分部党总支综合学生科意见确定分部推荐名单;学习型党支部由两个分部党总支各推荐1-2个,直属党支部根据自身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学习型党员明星由各在职党支部推荐1名。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原则上不重复。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表彰对象推荐工作,以党支部、党员2012年7月以来的学习、工作情况为评价依据,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进行推荐,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且征求分部行政及有关行政科室意见,同时听取纪检、综治、计生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对象近三年没有影响表彰的情况。
要注意专业和岗位分布,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拟表彰对象,主要由推荐单位党总支(党支部)考察把关。校党委在对拟表彰对象审核过程中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时,如发现拟表彰对象存在较为严重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列入推荐表彰名单,出缺的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再递补。
全校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都要积极参加这次评选表彰活动,并把评优表彰的过程,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进学校改革与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
各推荐单位于2013年6月15日前上报推荐对象及其简要事迹材料(含电子文档)到学校办公室(联系人:罗燕)。
中共6163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3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