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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感动财职•魅力教师”评选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14 15:43: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活动意义
为庆祝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响应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评选“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评选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展示我校教师风采,引导和激励全体教职员工发奋工作,敬业奉献,特举办长沙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首届“感动财职•魅力教师”评选活动。
二、评选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黎 辉
成员:肖建军 彭建成 蔡稳良 冯庆珍 邹和平 雷胜辉
2、评委成员:
  由学校党委委员、工会委员、行政干部、工会组长、教研组长、党支部书记组成评委小组(若上述人员有被提名的,全程回避)。
三、评选要求
1、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或行政管理工作的在岗人员皆可参评。
2、参评教师业绩标准:
(1)在平凡普通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具有特别感人的事迹,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具备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忠诚的优秀品质。
(2)教育理念走在时代前沿,教育行为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精神气质高雅亲切,敢于创新,教育效果显著,深受学生的喜爱、同事认可、家长的赞誉,社会评价高。
(3)具有高超的业务水平,在德育或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形成鲜明的个人风格,取得显著的工作成绩,为本单位的发展或本学科的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号召力。
三、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2007年10月18日-10月31日)
通过公示上级评选文件,召开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议以及召开各班班会的形式在全校教职工和学生中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评选氛围。
2、组织推荐(2007年11月1日-11月7日)
学校工会制订评选方案,召开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会议,组织各工会组在全校范围内各推荐20名候选人,上交学校工会。
3、确定候选人和评委(2007年11月7日-11月9日)
根据各工会组推荐的人选,统计票数,按先后排名确定20人为候选人。由学校党委委员、工会委员、工会组长、教研组长、党支部书记、行政干部担任评委,上述人员有被提名的,全程回避。各候选人上交主要事迹(2000字左右)和相关材料。
4、确定魅力教师和公示。(2007年11月10-11月12
评委根据各候选人提交的主要事迹和相关材料和平时对候选人的了解,考察候选人。召开评审会,通过投票选举学校魅力教师,并确定一名教师参加市里评选。公示,征求学校师生意见。
5、宣传表彰(2008年元旦前)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和各班班会,并通过在学校橱窗上张贴相关宣传海报、校园网上制作相关专题,对“感动财职·魅力教师”进行宣传,并于2008年元旦晚会上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长沙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工会
    200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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