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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长教党(2013)33号关于在“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02 10:40:56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直各单位党组织、民办教育党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为切实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关怀,认真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经研究决定,“七·一”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走访慰问对象。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即1949年9月30日以前入党的党员。部分生活困难党员,即老模范、曾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奖励,目前生活困难的优秀党员;因公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的党员及其家庭;因遭受各类灾害、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而致贫的特困党员等。

  2、慰问名额及金额。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慰问。市教育局党委组织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原则上每个直属单位和直属民办院校党组织1名,每户800元。各单位要相应做好本单位走访慰问安排。

  3、相关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红色服务月”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带头、分级负责,通过走访看望、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把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心坎上,为长沙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市委“六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凝聚力量。要组织落实好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确保上半年生活补贴在“七·一”前夕发放到位。要注重加强走访慰问活动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单位申报生活困难党员需填报《生活困难党员申报表》,由市教育局党委进行审核确认。申报表请于7月6日前报市教育局组织处,联系电话:84899730,电子邮箱:zzc812813@163.com。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6月29日

党员慰问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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